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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9〕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自2020年起在全省举行。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2020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2月29日举行,具体时间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分2个半天进行。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科目分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基础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科目试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均采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的方式。2个科目考试均为闭卷考试。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应试人员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三、成绩管理办法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或者报考增报专业只需参加1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考试合格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四、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2. 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3.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第(一)款报考条件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1. 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 具有工程造价、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注:2020年度无“增报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申请免考基础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有关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要求,实行考前资格抽查和考后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模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承诺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信息比对→网上缴费→考后审查的报名组织方式。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0日。 2. 网上报名流程。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江苏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http://js.bm.zjcloud.net.cn/logi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进入报名平台后应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个人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签署网上《报考承诺书》(附件3)后,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及系统提示,进行考区选择、专业信息填写及相关材料上传等操作。 3. 告知承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要求,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承诺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 属地化管理。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前比对 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并结合“学信网”等大数据进行信息比对。抽查比对结果通过“江苏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 (三)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结束后,请报考人员实时关注“服务平台”(http://js.bm.zjcloud.net.cn/login),可进入缴费环节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月16日前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准考证打印 2020年2月19日~2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服务平台”(http://js.bm.zjcloud.net.cn/logi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后审查 1. 审查对象。按照成绩滚动管理办法,2020年度相应考试科目均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后资格审查环节。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审查部门通过“服务平台”(http://js.bm.zjcloud.net.cn/login)公布审查时间安排、考生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查。 2. 提交补充材料。需要补充材料的考生,资格审查部门应告知材料补充规定时限、补充材料内容及提交方式。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审查资格,即资格审核结果为“不通过”,考试合格成绩无效。 3. 审查结果公示。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应认真对照学历、从业经历等考试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审查结果进行会商后,由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审查不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1号)等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将依法依规做出证书或者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六、收费事宜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19〕425号)精神,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考试费65元/人·科,主观题《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考试费79元/人·科。 |